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要求,学校即日起启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优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

(一) 学院评审阶段:9月14日-10月11日

1.9月14日,已经面向各学院发布国家奖学金初评通知,学院依据《im电竟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北工商研字﹝2021﹞4号)(附件1),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确定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学院评审细则和评委名单需报学校审核备案,评审细则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2.学院受理研究生的申请(申请截止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审核申请材料和开展初评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需要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纸质成绩单和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并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鉴定表》(附件3)(含导师鉴定意见和班级鉴定意见)。

3.学院在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进行初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召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确定《学院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含博士生)(附件4)。

注意事项:创新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学科竞赛获奖,论文需正式发表,只统计D类及以上期刊论文(参见科技处《im电竟网站期刊分级要目》),论文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授权发明专利只统计署名前5且在学生中排序第1的成果;学科竞赛只统计省部级及以上获奖(即A类、B1类、B2类),成果均需注明申报者排序,学科竞赛等级认定参考《im电竟网站研究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创新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4.学院对《学院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含博士生和备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于10月11日根据附件6的名额要求,把推荐材料(附件2和附件4)纸质版盖院章后送至科教楼304,电子版发送至:btbuyjsy@126.com。

(二)学校评审阶段:10月11日-10月14日

1.10月11日-10月12日,由研工部对各学院上交的材料进审核,如果存在虚报、错报或其他不符合参评要求的情况,可适当变更候选人的排名或取消该生的候选人资格;

2.10月13日或14日,召开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结合学院推荐情况和候选人提交材料等评选要素,讨论决定学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三)学校公示阶段

10月14日-10月21日,学校公示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将候选人名单报送北京市。

三、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文件,对参评人员相关成果严格把关,实施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2.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评审细则并明确评审程序和日程安排,且参与评审人员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3.要广泛宣传,力求通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达到树立榜样、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的目的。


附件:国家奖学金附件1-6



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9日